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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禁止强迫劳动
禁止使用强胁迫、禁止(包括抵债)或用束缚束缚的劳工、不强迫或剥削性监狱劳工、奴役或束缚的人口。这包括使用恐吓、强迫、威胁、绑架或诈骗手段运送、窝藏、招募、调配或接收的劳工或取得的服务。除禁止对劳工出入工作场所造成不合理限制外,也不应无理限制在工作场所内的行动自由、尊重劳工自由结社的权力,并且工厂拥有注销或终止雇佣关系的权利。
*解除童工
REPON 对使用童工坚决采取零容忍政策,在制造的任何阶段均使用童工。童工系指15岁未满16岁者,低于完成义务教育的年龄或低于国家/地区的最低就业年龄的任何人。未达强迫教育年龄、或该国家/地区最低就业年龄的人员(三项中取其指定年龄最大的一项)。符合所有法例与法规不得合法工作学习计划则不在此列。未满 18岁的劳工不得从事可能会危及其健康或安全的工作,包括夜间值勤或加班。
*童工预防计划 童工预防计划
A.在聘用任何员工之前,南俊国际采取有效程序修复其年龄。
B.针对部门人力资源,开展童工政策之预防培训,加强招募人员对「取消童工政策及规定」的理解。
*女性员工就业
A.女性员工因健康或其他理由,不能于午后十时至翌日晨六时之期限劳动者,不得强制其工作。
B.女性员工在怀孕期间,若较容易之工作,得申请修改,不得拒绝,并不得减少其工资,在孕期应禁止从事高危险作业环境及从事夜班劳动,遵守母性保护法,于妊娠前中后,需由厂内职业医师补充,确实保护怀孕女工的健康,并评估其作业之安全环境风险。如不能胜任原劳动的,应根据相关医生的证明,纳入减少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。
*工时
每周的工作时间数不应超过 60小时(包括加班),紧急或特殊情况突发。所有加班均属所有权。每七天不得允许车间至少休息一天。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当地法律规定的最高。